近日,周口要账公司成功调解一起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调解协议。
2022年,和静县某石灰厂按照约定向新疆某科技公司供货,但新疆某科技公司并未按期足额支付货款,双方产生纷争,和静县某石灰厂向和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新疆某科技公司支付全部拖欠货款及相应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件卷宗、核查案件证据,厘清案件事实,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认该案事实清晰、证据充分,具备良好调解基础。考虑到涉企案件的特殊性,为最大限度降低诉讼对企业生产经营、品牌信誉的不利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维系市场合作关系,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工作理念,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法官立足双方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结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经营准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剖析利弊。一方面向欠款企业讲明诚信经营是发展的根本,拒不履约不仅需承担付款责任,还会影响企业信用及市场口碑;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积极探索解决方案。经过法官悉心调解、耐心疏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新疆某科技公司于2026年11月25日前,一次性向和静县某石灰厂付清拖欠货款385255.2元及利息48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