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典型的婚约财产返还纠纷,双方购置的首饰相互退还。
【案情简介】
王强(化名)与张小美(化名)于2024年年初通过网恋认识,随着感情的逐渐升温,两人很快定下婚期。2025年9月,双方举行了订婚仪式,王强向张小美交付彩礼12.8万元,并为小美购置了黄金手链、戒指、吊坠、耳钉等首饰,共计103.47克,花费10.9万元。订婚后,二人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尚未举办婚宴。婚礼筹备期间,双方因婚宴安排、生活琐事频繁发生争执,矛盾逐步升级,感情恶化,最终决定自愿解除婚约。婚约虽然解除了,但双方却对恋爱期间的各种开销、订婚及筹备婚礼的花费、黄金首饰及彩礼的分配与退还等事宜产生了较大分歧,多次协商未果导致矛盾激化,于是两家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以下简称“调委会”)。
【调解过程】
镇调委会受理纠纷后,指派了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按照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分步开展调解工作。首先,调解员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单独沟通,耐心倾听诉求,安抚情绪,引导双方理性看待问题,换位思考,逐步缓解对立情绪。双方态度缓和后,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
随后,调解员开展情况调查,核实彩礼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相关花费票据等证据,厘清案件事实。通过听取双方陈述,确认二人已登记结婚的事实,但因男方在外地工作,二人仅短暂共同居住;双方在婚宴筹备、婚纱照拍摄、恋爱期间共同花销及亲友往来等方面存在费用争议,对于彩礼金额双方倒是认定一致,没有争议。
在组织现场调解前,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向双方讲解了彩礼依法应予返还的法律规定,强调返还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错等因素,结合实际协商退还比例。通过耐心讲解,引导双方走出“要么全退、要么不退”的认知误区。
调解员进一步分析提出:双方虽有短暂同居经历,但尚未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生活状态,不能认定为“稳定共同生活”。鉴于二人目前已经登记结婚,并且王强在支付完彩礼后,双方确实存在共同开销,需要对该部分费用进行协商分配。调解员采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引导双方体谅彼此付出,理性看待恋爱花销与财物往来,避免矛盾升级影响家庭关系;通过“背对背”与“面对面”相结合的沟通方式,逐步缩小双方心理预期差距。
经多轮沟通,王强与张小美最终达成一致。女方返还男方部分彩礼;订婚及筹备婚礼期间的开销由双方分别承担;双方购置的首饰相互退还。二人约定于离婚冷静期满后办理离婚手续,这起纠纷顺利化解。
【调解结果】
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 张小美向王强退还彩礼10.3万元,并支付订婚期间部分花费1.5万元,共计11.8000元,于协议签订当日当场履行;
2. 双方购置的黄金首饰相互退还,于协议签订当日当场履行;
3. 双方于离婚冷静期满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后再无其他纠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