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这么长时间了,人也找不到,钱还能要的回来吗?”当事人甲某愁容满面的说道。近日,昌吉市人民法院滨湖人民法庭巧用“枫桥经验”,成功调解一起服务合同纠纷,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矛盾。
2020年6月12日,乙某入住甲某位于昌吉市某街道的宾馆,房费标准为 100元/天。2020年7月1日,乙某离开宾馆时告诉前台负责人晚上回来交房钱,当宾馆工作人员晚上打电话催要房钱时, 乙某说他在乌鲁木齐市办事,当晚不回昌吉先把房子退了,他回来补交1900元钱。甲某之后一直催要该欠款,乙某总是推脱不付,随后,甲某就联系不上乙某,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甲某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人收到案件后,认真查阅了案卷,发现案情清楚明了,但被告乙某失去联系,承办人先后去了被告乙某居住地和身份证上的地址都无法联系到被告乙某,若一直无法联系到被告,按照送达工作的规定,本案将会启动公告送达程序,这不仅耽误审判效率,也会增加当事人诉讼成本。为了不放弃任何给被告有效送达的机会,法官多方联系,找到了被告乙某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告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在村委会的大力协助下,最终联系到了被告乙某,随后,乙某来到法庭进行调解。
在调解现场,被告乙某承认了自己的欠款,但其表示自己目前没有职业,生活比较困难,原告甲某也表示因为经营不善,宾馆已停止营业,经济也比较紧张,法官让当事人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下,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原告免去了被告乙某的利息,被告乙某当庭支付了住宿费用。
滨湖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基层法庭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坚持调解优先,立足于案件实际,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真真切切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