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追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妥善修复母女“亲情裂痕”。
据悉,年近八旬的李婆婆(化名)体弱多病,生活困难,日常起居与就医养老均需子女照料与经济支持。李婆婆共育有四名女儿,本该乐享晚年、老有所依,然而四名女儿未能履行相应的赡养义务。此前,当事人亲属、村委会多次调解未果,万般无奈之下,李婆婆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诉至法院,要求四名女儿依法承担赡养责任。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结合赡养纠纷案件特点,充分认识到此类案件不仅是简单的民事纠纷,更牵扯深厚的亲情关系,简单的一纸判决未必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可能激化矛盾。为此,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法理相融、情法兼顾”的处理原则,摒弃机械办案思维,着力通过温情调解化解矛盾、修复亲情。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耐心细致梳理案件全貌、厘清矛盾症结,采取“法理宣讲+亲情劝导”的双重方式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向四名女儿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赡养不仅包含生活起居照料,还涵盖经济供养、医疗保障与精神慰藉,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立足亲情伦理,温情劝导四名女儿,回顾母亲养育子女的辛苦过往,引导大家感念养育之恩,摈弃隔阂、重拾孝亲初心。真诚恳切的劝解、情理兼具的引导,逐步消融了当事人之间的亲情壁垒。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与积极促成下,四名女儿冰释前嫌、达成一致,自愿签订赡养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由四名女儿按月轮流照顾李婆婆的日常起居,全方位保障老人生活所需;老人后续就医产生的医疗费、日常护理费等相关费用,由四名女儿平均共同承担。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法官以“法”为针、以“情”为线,一场家事纠纷在温情调解下圆满化解。一纸协议,既守住了赡养义务的法律底线,也抚平了母女隔阂的情感伤痕。赡养老人从不是选择题,而是子女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